■ 濱海新區將設置“區—街鎮(開發區)—村級或相應級別基層單位”三級灣長體系,一級灣長由分管環境、海洋的區級領導擔任,二級灣長由屬地黨政負責人擔任,三級灣長由屬地按實際設置
■ 實施范圍包含渤海灣(天津段)灣灘區,原則上由經天津市政府批復的海岸線向陸一側擴展500米、向海一側擴展至實際岸線
■ 涉及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含南港港區)、天津港保稅區(含大沽口港區、高沙嶺港區)、東疆保稅港區(含東疆港區)、中新天津生態城、新港街(含北疆港區和南疆港區)、大沽街、北塘街、寨上街、古林街、海濱街等區域
記者昨日從濱海新區生態環境局獲悉,《濱海新區全面推行灣長制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于近日正式出爐。《方案》以助推高質量發展為導向、以改善海灣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以解決海灣生態環境突出問題為著力點,堅持污染控制、生態保護、風險防范協同推進,建立責任明確、協調有序、監管嚴格、保護有力的海灣生態環境保護長效機制,為實現“清潔海灣、生態海灣、安全海灣”提供制度保障。
“三級灣長體系”層層落實
據悉,濱海新區將設置“區—街鎮(開發區)—村級或相應級別基層單位”三級灣長體系,一級灣長由分管環境、海洋的區級領導擔任,二級灣長由屬地黨政負責人擔任,三級灣長由屬地按實際設置。建立“黨政牽頭、部門協同、屬地負責”的制度體系,確保組織領導有力,構建聯動體系,將責任落到實處。
據了解,實施范圍包含渤海灣(天津段)灣灘區,原則上由經天津市政府批復的海岸線向陸一側擴展500米、向海一側擴展至實際岸線,涉及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含南港港區)、天津港保稅區(含大沽口港區、高沙嶺港區)、東疆保稅港區(含東疆港區)、中新天津生態城、新港街(含北疆港區和南疆港區)、大沽街、北塘街、寨上街、古林街、海濱街等區域。
與渤海綜合治理攻堅戰相結合
據了解,《方案》安排了嚴格環境準入與準出、強化直排海污染源管控、實施漁港漁船綜合整治、加強海灣垃圾污染防治、加強船舶港口污染治理、推進海洋生態保護修復、嚴格涉海工程排污管控、嚴格海洋生態紅線監管、實施最嚴格的岸線開發管控、加強海灣環境風險防范、加強海洋環境執法能力建設11方面重點工作。“我們制定了《天津市濱海新區灣長制任務分解、責任分工表》,安排了35項重點任務,并進行了責任分解,將灣長制重點工作與渤海綜合治理攻堅戰重點項目相結合,做到管理項目責任化、綜合治理項目化、難點堵點專題化。”區生態環境局相關負責人表示。
據悉,今年10月底前,新區將建立起灣長制組織體系,在渤海灣(天津段)全面推行灣長制。到2020年底,直排海污染源全面達標,陸源污染物入海明顯減少;實施最嚴格的圍填海管控,實施最嚴格的岸線開發管控,持續改善海岸帶生態功能,海洋生態保護紅線管控力度明顯加大;完善環境風險防范機制,突發環境事件風險防范能力明顯提升。到2021年底前,灣長制工作機制健全完善,管理保障能力顯著提升,海灣經濟社會功能與自然生態系統更加協調,加快打造“水清、岸綠、灘凈、灣美”的美麗海灣。( 來源: 濱海時報 記者 趙賢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