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控制西安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物排放,改善大氣環境質量,10月11日上午,西安市環保局聯合市公安局、市建委等8部門發布通告,11月1日起,凡達不到國三排放標準的非道路移動機械,不得在西安市生產、銷售和注冊(轉入)登記,將從源頭上控制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污染。
西安有1.1萬輛非道路移動機械
據西安市環保局介紹,非道路移動機械種類繁多,排放量大,在一個地方持續排放時間長。像挖掘機、吊車、壓路機……這些在施工中廣泛使用的工程機械其實是巨大的污染源,據測算,一臺國Ι排放標準的非道路移動機械尾氣排放,相當于50—80輛國Ⅴ排放標準的小汽車。
截至今年9月30日,西安市申報的非道路移動機械共11694臺,其中,工程機械1968臺,農用機械9726臺。據西安市環保局副局長李博介紹,但實際數量遠遠不止這么多,大量的工程機械、農用機械、機場地勤設備和發電機組等沒有申報,且這些非道路移動機械長期處于監管之外,排氣污染的實際狀況無從掌握。面對西安市環境空氣質量的現狀,進一步提高非道路移動機械的環境準入門檻,已迫在眉睫。
11月起禁止生產、銷售不達標產品
11月1日起,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的生產、進口企業,應當向社會公開其生產、進口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的環保信息,包括排放檢驗信息和污染控制技術信息,并對信息公開的真實性、準確性、及時性、完整性負責。購買者發現無環保隨車清單,查詢不到環保信息時可進行舉報。
西安市公安局對裝用不符合國三標準要求柴油機的農用機械、工程機械等需要懸掛車牌的非道路移動機械,不予注冊和轉入登記。市質監局、市工商局聯合市環保局加強生產、銷售環節監督檢查,嚴厲打擊違法生產、銷售不達標產品行為;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農林委、市建委、市市政公用局和市城管局等行政管理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加強對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氣污染的監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