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減少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排放,擦亮“惠州藍”品牌,日前,惠州市環保局發布《惠州市非道路移動機械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全面啟動全市非道路移動機械尾氣排放監管工作。
方案明確,將按照“源頭管控、突出重點、分步實施”的原則,建立惠州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信息基礎數據庫,劃定非道路移動機械低排放區,啟動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尾氣排放達標治理。
全市范圍啟動非道路移動機械信息登記
市環保局負責人介紹,非道路移動機械是指不在道路上行駛的機械,主要有工程機械、農業機械、林業機械、園林機械、船舶運輸等機械,包括但不限于裝載機、推土機、壓路機、挖掘機、打樁機、瀝青攤鋪機、拖拉機、發電機、聯合收割機、非公路卡車、叉車、船舶等。
其中,工程機械是指用于工程建設施工機械的總稱,主要燃料為柴油,包括但不限于裝載機、挖掘機、推土機、壓路機、瀝青攤鋪機、平地機、打樁機、叉車、非公路用卡車等機械;農業機械是指在作物種植業和畜牧業生產過程中,以及農、畜產品初加工和處理過程中所使用的各種機械,主要燃料為柴油,包括但不限于拖拉機、農用運輸車(農機牌照)、聯合收割機、排灌機械等機械;林業機械是指用于營林(包括造林、育林和護林)、木材切削和林業起重輸送的機械,包括但不限于伐木機、植樹機、挖坑機、林業起重輸送機械等機械;園林機械是指用于園林綠化、園林建設、園林養護的機械設備,包括但不限于割灌機、草坪機等機械;船舶是指能航行或停泊水域進行運輸和作業的交通工具,一般包括內河船舶、沿海船舶和遠洋船舶等。
方案明確,將在全市范圍內啟動非道路移動機械信息登記工作,由各縣(區)政府、管委會根據市職能部門的部署,組織轄區內相關部門開展調查登記。交通運輸、公用事業管理、公路管理、住房城鄉建設、農業、水利、園林、海洋與漁業、港務管理及海事等有關行政部門按照職責分工組織開展非道路移動機械使用狀況調查,對本部門監管的行業和領域所涉及的非道路移動機械進行備案登記,建立非道路移動機械監管臺賬,并將數據抄送同級環保部門,惠州市環保局負責將數據匯總統一作為全市非道路移動機械共享數據庫。“建立全市非道路移動機械信息共享數據庫工作2017年啟動,2018年完成。”市環保局負責人說。
新購買非道路移動機械須達到國Ⅲ排放標準
“惠州還將執行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物排放標準準入制度。”該負責人介紹,全市將分階段劃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的區域。其中,第一階段(2017年)將惠城區、惠陽區、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仲愷高新區的城市建成區劃定為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區域,7:00—20:00禁止國Ⅲ以下排放階段的非道路移動機械進入;第二階段(2018年)將全市行政區劃定為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區域,全天候禁止未達到屆時省級環保部門所要求執行的環境準入標準的非道路移動機械進入。
新生產和銷售的非道路移動機械還應嚴格執行國家第三階段污染物排放標準。方案指出,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加強對非道路移動機械在生產和銷售環節的監管,各類非道路移動機械使用行業和領域的行政主管部門要嚴格落實關于非道路移動機械的排放標準要求,要求在惠州新購買使用的非道路移動機械,須達到國Ⅲ排放標準。
同時,逐步建立健全工程機械達標的施工許可制度。交通運輸部門、公路管理部門、公用事業管理部門在市政道路與公路的建設和管理過程中嚴禁排放不達標的工程機械進行施工作業。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加強對建筑工地內使用的工程機械的監管,在核發施工許可證時要一并審核非道路移動機械的使用計劃,并抄送同級環保部門。
“明年1月31日前還將啟動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治理改造工作。”該負責人介紹,全市將啟動對重點類型非道路移動機械開展尾氣達標治理工作,積極研究有關補貼政策,針對尾氣超標或達不到國Ⅲ排放標準的重點類型非道路移動機械進行治理改造。
此外,第一階段非道路移動機械低排放區劃定后,環保部門會同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及非道路移動機械使用行業的行政主管部門定期或不定期開展聯合執法監管工作,對超標非道路移動機械以及在非道路移動機械低排放區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的,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