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信貸緊縮的大背景下,“久旱”的中小企業終于盼來了“甘霖”。昨日,銀監會正式公布《關于支持商業銀行進一步改進小企業金融服務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在十條措施中,小企業貸款不納入存貸比考核、適當提高小企業不良貸款比率容忍度等特殊政策被業內人士稱為最“給力”的兩條。
500萬以下小貸不計考核
“《通知》中最大的亮點,在于監管部門對小企業金融服務給予特殊政策,相關監管指標可做差異化考核。”中央財經大學金融學院教授郭田勇表示。
隨著《通知》的下發,多家商業銀行頭上的一道緊箍咒——存貸比,將有望得到緩解,不過前提是銀行發放的小企業貸款余額占企業貸款余額達到一定比例。《通知》中規定,在計算存貸比時,對于商業銀行發行金融債所對應的單戶500萬元(含)以下的小企業貸款,可不納入存貸比考核范圍。
前不久剛剛公布的2010年上市銀行年報顯示,面對75%的存貸比監管紅線,有7家股份制商業銀行存貸比已經接近“超標”,達到71%至75%之間。業內人士指出,面對存貸比的硬指標和資金面趨緊的現實,商業銀行自然會選擇放棄風險較高的中小企業,《通知》的適時出臺對于銀行經營重心轉向尤為重要。
審批效率有望看齊個人貸
《通知》中同時規定,對于運用內部評級法計算資本充足率的商業銀行,允許其將單戶500萬元(含)以下的小企業貸款視同零售貸款處理;對于未使用內部評級法計算資本充足率的商業銀行,對于單戶500萬元(含)以下的小企業貸款在滿足一定標準的前提下,亦可視為零售貸款,風險權重按照《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管理辦法》執行。
銀行業內人士表示,如果計算資本充足率時小企業貸款視同零售貸款處理,風險權重將比目前降低50%,銀行實際資本充足率也將隨之提升。
同時,小企業貸款如果與個人貸款“一視同仁”,意味著企業獲貸的時間將大大縮短,提高資金使用效率。一位股份制商業銀行貸款部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該行一般個人消費貸款從審批到最終發放的時間是四個工作日左右,而企業貸款最少也需要1個月左右的審批時間。
一季度小企業貸款增速高
“在現有的通脹背景下,既不能放松貨幣政策,又要滿足中小企業發展的資金需求,就必須通過金融服務手段。”郭田勇認為,此次銀監會出臺的《通知》能夠促使銀行在信貸趨緊的形勢下釋放出一部分資金“專攻”中小企業貸款,對于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題作用巨大。
銀監會有關負責人介紹,在今年信貸規模趨緊的大環境下,目前,全國小企業貸款投放繼續實現“兩個不低于”。截至2011年4月末,銀行業金融機構小企業貸款余額(含票據)達到9.45萬億元,較年初增長7.1%,比全部貸款增速高0.6個百分點。同時,小企業貸款較年初增加6225億元,比上年同期多增522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