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重慶市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重慶市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現已開始實行。《重慶市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中所稱的特種設備,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場設施、場(廠)內機動車輛等。該市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將設事故應急處置機構,負責全市特種設備事故的統計、預測和技術分析。
《重慶市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在落實責任,明確監管內容方面進行了強化。規定了該市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的管理體制;市和區縣政府、鄉鎮街道辦事處在特種設備安全工作中的監管職責;企業的主體責任、質監部門的監管責任和檢驗機構技術把關責任。
此外,《重慶市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還對小型鍋爐超壓運行、遺失特種設備的管理、舊特種設備的使用以及報廢處理等環節作出了明確規定。同時,為適應該市特種設備安全監管的新要求,《條例》確定了安全監察與節能降耗相結合的工作機制,在強化化學清洗、水質監測的監管以及氣體充裝的監管等方面進行了細化。《條例》規定,電梯使用者應當每年在檢驗有效期滿前30日申請定期檢驗。乘客電梯正式投入使用10年以上的,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除每年對其實施定期檢驗外,還應每兩年進行一次安全評估,并作出評估結論。電梯使用者應當至少每15日由取得相應資質的維修保養單位進行一次清潔、潤滑、調整和檢查。
此外,《重慶市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還提出,電梯使用者應當安裝電梯安全運行監控和應急呼救系統,并保證其有效使用。電梯發生困人故障時,應當立即按照應急救援預案要求進行處置,并立即通知電梯維修保養單位。電梯維修保養單位在接到故障通知后,應當立即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趕赴現場應急救援,排除故障。
《重慶市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在落實責任,明確監管內容方面進行了強化。規定了該市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的管理體制;市和區縣政府、鄉鎮街道辦事處在特種設備安全工作中的監管職責;企業的主體責任、質監部門的監管責任和檢驗機構技術把關責任。
此外,《重慶市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還對小型鍋爐超壓運行、遺失特種設備的管理、舊特種設備的使用以及報廢處理等環節作出了明確規定。同時,為適應該市特種設備安全監管的新要求,《條例》確定了安全監察與節能降耗相結合的工作機制,在強化化學清洗、水質監測的監管以及氣體充裝的監管等方面進行了細化。《條例》規定,電梯使用者應當每年在檢驗有效期滿前30日申請定期檢驗。乘客電梯正式投入使用10年以上的,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除每年對其實施定期檢驗外,還應每兩年進行一次安全評估,并作出評估結論。電梯使用者應當至少每15日由取得相應資質的維修保養單位進行一次清潔、潤滑、調整和檢查。
此外,《重慶市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還提出,電梯使用者應當安裝電梯安全運行監控和應急呼救系統,并保證其有效使用。電梯發生困人故障時,應當立即按照應急救援預案要求進行處置,并立即通知電梯維修保養單位。電梯維修保養單位在接到故障通知后,應當立即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趕赴現場應急救援,排除故障。